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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mail
在台灣地區,事故傷害是兒童(14歲以下)十大死因的榜首。以前我們常常以「兒童意外事件」來稱呼因為外來傷害造成兒童受創的事件,然而,這是一個錯誤的命名。
現在我們稱這類事件為「兒童事故傷害」,意思是說,在大部分(70%)的狀況下,災難都是可以預防的;只要花一點心思,做好準備,孩子就能在安全的環境長大。
居家防護:
(1)嬰兒床欄永遠要拉起來:養成床欄拉起的習慣,即便是離開一分鐘,也要有好的習慣。
(2)嬰幼兒身邊不可以有塑膠袋或是氣球...等等物品。
(3)不可讓孩子趴睡,床墊不可太軟,也不可將孩子放在水床,或者懶人椅上。這些危險動作都是造成嬰兒窒息的殺手。
(4)不要在嬰幼兒身上掛項鍊,或者是以頸圈的方式掛奶嘴在嬰兒身上。
(5)絕對不要讓您的孩子身邊有直徑3公分以下的小物品。
(6)窗戶旁邊絕不可放高位的沙發、嬰兒床、桌椅...等等,讓嬰兒有機會爬過窗戶,造成墜樓的危險。2樓以上的窗戶都應加裝鐵窗,鐵窗間隙必須小於10公分。
(7)禁止用學步車:學步車的危險是會跌倒,還有不正確的攀爬造成的危險。
(8)硬的家具與桌腳皆應用軟海綿貼起來,或者移除這類的家具。
(9)瓦斯爐與瓦斯熱水器每年要檢測,預防漏氣造成一氧化碳中毒。
(10)家中有尖銳物品都應該收在抽屜鎖起來。
(11)家中若有樓中樓或透天厝的樓梯,都應該設置防護門,避免幼兒滾落。
(12)若有常拜訪的親戚或保母的家,也要主動觀察,注意上述事項都有符合安全標準,否則寧可拒絕造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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