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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YAHOO新聞

2012年6月27日,一名懷孕8個月的孕婦葉貞妤,開車行駛在國道一號台中路段遭後方砂石車追撞翻覆,緊急送醫,醫師表示,經引產手術胎兒已順利產下。調查發現,肇事的司機因疲勞駕駛精神恍惚,變換車道時沒打方向燈,導致葉女成為植物人,最高法院將該名肇事司機依業務過失致重傷、肇事逃逸等罪,判他2年6個月徒刑定讞。

 

懷孕8個月的葉貞妤,2012年6月27日開車上班途中,在中山高速公路遭砂石車擦撞翻車,她倒掛駕駛座上遭安全帶勒昏,無呼吸、心跳;經急救恢復心跳,當天緊急在台中榮總剖腹產下寶寶,但葉貞妤陷於昏迷狀態,一度有生命危險。

 

肇事的劉姓駕駛在車禍發生後,卻未停車察看,當時後方有2輛車分別按喇叭和閃燈示意他停車,但他仍肇事逃逸,車牌被民眾記下後報警處理。劉男辯稱當時不知其他車輛的意思,還推說根本無法證明他肇事。但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葉女的丈夫目前仍在國外,但他的姊姊表示「加害者多次在法庭上,比我們還要大聲的責罵 我們『小題大作』!他失去自由2年6個月,我弟媳卻是一輩子。」

 

合議庭認為劉男犯案後毫無悔意,27日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,判處他1年2個月徒刑、肇事逃逸1年6個月,合併執行2年6個月定讞;民事求償部分,葉女家屬提出3千萬民事求償,目前仍在審理當中。聶男的姊姊還表示「肇事逃逸等於殺人,這次重判希望給肇逃者一個警告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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