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今周刊

很多朋友會問我:「保險公司有沒有賣結婚保險?」

 

保險公司的確是有賣結婚保險,不過保險公司賣的跟你想要買的,應該是不一樣的東西。你想要的應該是,萬一結婚的時候新娘落跑、或是結婚之後先生外遇離婚,而有理賠的保險吧。

 

保險公司賣的結婚保險,名稱是「結婚綜合保險」,會領得到理賠的狀況如下:

 

1、婚禮婚宴取消:要結婚的兩位準新郎新娘,發生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經醫師診斷不宜結婚,新郎新娘或三等內親屬死亡,或因颱風、地震等天然災變取消原預定之婚禮或婚宴。

 

2、婚宴食物中毒:新郎新娘及其他參加婚宴的人,因食用婚宴所提供之飲料或食物,經合格醫師診斷為食物中毒,保險公司給付慰問金。

 

3、海外蜜月旅遊不便:新郎新娘海外蜜月旅遊期間行李延誤、班機延誤等。

 

4、意外傷害:新郎新娘意外殘廢或死亡。

 

5、對第三人責任:新郎新娘不小心在婚禮和蜜月期間讓別人受傷死亡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。

 

其實保險公司賣的結婚綜合保險,應該是叫「婚禮蜜月期間帶賽保險」或是「悲慘婚禮蜜月保險」會比較貼切。除了婚禮婚宴取消的理賠項目比較有創意之外,旅遊不便、意外傷害、第三人責任,這幾個保險項目都是從旅行平安險湊過來的用的;而婚宴食物中毒該賠償的應該是食物提供者,也就是飯店或外燴廠商,提供食物者可以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,附加食物中毒條款,不過這結婚保單讓請客的主人,可以包慰問金給食物中毒的倒楣來賓,也算是有新意。

 

然而結婚保險的理賠額度很低,發生事故的時候雖然是聊勝於無,但是其實效益也不大,你也看不到你想要的變心或離婚補償,所以會買的人的確是不多。保險公司賣這結婚保險的廣告宣傳效益其實大過於銷售效益。

 

如果保險公司出有理賠新郎新娘落跑或是離婚收場的結婚保險,應該會大賣,因為這樣的事現在太容易發生。

 

不過在台灣,賣保險還要強烈考慮道德風險,如何有洞可鑽而有利可圖,你就會發現到處都有「洞」出現,屆時會有很多人投保之後,為了離婚有理賠金可領而假離婚,或是因為反正離婚有錢拿,有點狀況就不願經營婚姻而輕易離婚了。就是知道如此,所以保險公司可不敢賣你這種結婚保險。

 

如果有這樣的結婚保險,投保了之後我還是會希望你用不到,我還是希望你為你的婚姻做危險管理、做損失的預防,就像你買了意外險,我也不希望你領到理賠,我會希望你戴好一點的安全帽、走路注意安全。

 

然而要怎麼樣為結婚做危險管理?當初甜蜜熱戀的兩個人,因為錢的事情翻臉;當初為了你願意獻上一切的男人,變成家暴的男人;當初一個人一生總是會遇到很多的風雨波折和變數,兩個人的人生加起來一定更多,這些可能是想都想不到的,就算保了保險,保險能夠做的也只是賠有限額的錢,但是婚姻中的事,往往不是金錢可以衡量可以對價的,現在人發生事情往往用法律解決、用錢彌補,然而計較計算權力和利益的同時,你會把你的人生都計算掉了。

 

老一輩的含怨到老和現在的動不動就說離婚對人生都不好,經營婚姻像澆花,在婚姻中澆灌的是互相關心體諒、是寬恕和愛、是奉獻犧牲,不會長出憤怒,不會長出分離,會開出平安喜樂,會開出美滿家庭,如果我們都是用這樣的心灌溉自己的婚姻,保險公司就敢賣你想買的那種,因為新郎新娘落跑或是離婚而有理賠的保險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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