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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少子女化,行政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,未來每戶綜所稅淨額在113萬元以下的民眾,每位2歲至5歲的幼兒每年可扣除2萬5千元。
財政部次長表示,草案經立院審議通過,預計將有24萬戶受惠。近年來我國婦女生育率逐年下降,對未來人口結構、教育資源利用、勞動力獲得均將產生衝擊,如不設法改善,將加重國家長期財政負擔,因此,99年已將少子女化問題定位為國安議題,總統也特別指示應儘速研議增列育兒特別扣除額。
行政院院會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,行政院長表示,為因應少子女化,除政府已實施的幼托補助及5歲幼兒免學費外,修訂的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,也特別增訂幼兒特別扣除額。
根據草案修正條例,未來只要綜合所得淨額在113萬元以下、同一子女當年度僅接受中央政府機關一學期以下者,養育每位2歲以上、未達5歲的幼兒每年可扣除25,000元稅金,估計約有24萬戶家庭可受惠,並減少政府2億多元的稅收。
從0至2歲的兒童友有衛生署、內政部及勞委會等單位的補助,教育部也提供5歲以上的孩童免學費補助,因此為填補缺口,財政部才擬定此次草案。
此外,也強調,「排富」也是此次修正重點,因此條例中才規定所得稅率在20%以下的民眾才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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