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YAHOO新聞

洗潔劑標示又揪出不合格!台北市衛生局公布針對超市、大賣場、雜貨商行等處進行的食品洗潔劑抽驗結果,有3件的產品外包裝未依照新規定以中文標示「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」,分別是:家樂福桂林店、日藥本舖中山門市部以及億萬里北投分公司所販賣,衛生局已經通知來源廠商限期改正,否則開罰。

 

台北市衛生局這次抽驗20件產品,同步檢驗包含砷、重金屬、甲醇含量、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、螢光增白劑等,結果均符合規定。

 

外包裝標示不合格的3件洗潔劑,包括:家樂福桂林店販賣的「快潔適蔬果碗盤洗潔精天然甜橙」,來源廠商為台北市銀泰佶聯合生技,產地為台灣;日藥本舖中山門市部販賣的「ROCKET柑橘精油蔬果碗盤洗潔精」,來源廠商為日藥本舖,產地為日本;億萬里北投分公司販賣的「閃彩無患子洗碗精」,來源廠商為新北市兆龍家品公司,產地為台灣。

 

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表示,這3件產品外包裝都未依照新規定以中文標示「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」,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,依法通知限期改正,衛生局已依行政程序進行調查。

 

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,今年6月19日起製造的食品用洗潔劑產品外包裝應依規定,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:一、品名。二、主要成分之化學名稱;其為二種以上成分組成者,應分別標明。三、淨重或容量。四、國內負責廠商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。五、原產地(國)。六、製造日期;其有時效性者,並應加註有效日期 或有效期間。七、適用對象或用途。八、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或警語。九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。

 

王明理提醒製造業者,食品用洗潔劑的標示應符合相關法規,以提供消費者充分資訊,尤其,食品用洗潔劑用於食品、食品器具、食品容器及食品包裝的清洗,若含有害物質會直接經洗滌過程接觸或間接由餐具殘留進入人體,造成傷害,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食品用洗潔劑時,應選擇檢驗合格及標示完整產品,另依包裝上的使用方法及濃度正確使用,並以清水徹底沖洗,避免洗潔劑殘留,以維護健康。

 

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,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:1999(外縣市民眾請撥02-27208889)轉7089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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